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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神判 “神判”原始法庭
神判是曾存在于傈僳、怒、藏、彝、苗、佤、珞巴、壮、高山等少数民族的古老习俗。这往往是在原告无真凭实据,被告拒不承认,头人又调解无效时,最后采取的最高裁决方式。神判的结果具有绝对的权威,当事双方必须服从,别人也深信不疑。神判的种类繁多,各地所采用的方式和手段亦不相同。有对天发誓、对神发誓或杀鸡剁狗等杀性发誓,以是否在规定时间里生病或暴死来分输赢的。有以手握或脚踩饶热的石头、铁块或铁犁铧,看看有无烙伤来定是非的。有以斗鸡、斗蟋蟀、斗田螺或让猫狗相斗,视某一方动物的胜负来判曲直的。
有当事双方同时嚼米一升,以是否嚼完以及口中是否出血来验证真伪的。有双方各拿出一包米来,同锅共煮,再视其生熟程度来判定案件的。还有,当事双方同时潜入水中,以潜水时间长者为胜讼;用竹签扎刺双方手背,以当场出血者为败讼,等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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